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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资产管理处

主要职责

 

1.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,研究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。

2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、汇总、造价咨询、申报审批、批复下达、监督执行、绩效评价等。

3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采购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执行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论证、审批、意向公开、招标采购、合同审签备案、项目验收、绩效评价等工作。

4.负责学校新增国有资产的验收、配发、建账、调剂、维修、清查、评估鉴定、报废处置、下账核销等工作。

5.负责学校网上商城采购业务的管理工作。

6.负责学校重大项目库重大项目编制、申报及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学校各类材料、低值耐用品、低值易耗品出入库管理的监督、评价和盘点工作。

8.负责学校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、国有资产管理各类统计报表等的填报工作。

9.负责学校日常印务服务及各类台账的管理工作。

10.完成学校交办的相关工作。

 

主要负责人:张常俊